非诉行政行为审查制度是我国所特有的司法审查制度。
所以履信思顺,尚贤崇德,是政府行政行为的宗旨。
在大陆法系国家,行政行为一直是行政法学和行政法的核心概念,但对它的定位却大异其趣。
法院在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应当奉行合法性审查原则、附带性审查原则和拒绝适用原则。
为了使这种审查活动不走过场,还应保证当事人书面或口头陈述辩论的权利,提供证据的权利,同时也应要求抽象行政行为的实施机关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
行政行为的可诉性是指行政行为的可受司法审查性,是行政诉讼法学中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
行政行为道德化要坚持公正和正义,诚实和信誉,惩恶扬善等价值取向.
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是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最终安徽省芜湖市新芜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人事局取消张先著进入考核程序资格的行政行为证据不足,却同时不支持张先著的其他请求。
行政行为的附款是对行政行为的内容进行补充和限制的附加规定,共分五种。
行政行为理论中应当研究行政行为的附款问题。
行政不作为,是与行政作为相对应的一种行政行为类型,是行政法学理论界的新热点,同时也是执法和司法务实界的老难点。
法治国家的一般法律原则,可作为引导行政行为的准据,更可提供法院作为审查的基础。
当前理论界常把行政不作为看作是违法行政行为。
在行政审判中就曾经发生过尽管判决撤销被告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要求其在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之中改正先前的违法问题,但是,行政机关却置若罔闻,依然故我,甚至变本加厉。
如果司法能够被授权审查政府人事行政行为。
最后,为我国实定法规定无效行政行为制度提出了一些初步建议。
就行政行为来讲,规范就是要符合代表着人民意志的法定标准。
当公民信赖行政行为时,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信赖利益,该行政行为受到存续保护而不得任意撤废。
实行行政公开,增加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对于维护政府的高效廉洁,保障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具有不可轻视的作用。
资源编号:ZY1272821;资源类别:(造句参考大全);收集时间:2020-05-04;资源参考链接
相关评论:
|
|
|
104.143.83.*美国 加利福尼亚州玛瑞娜戴尔瑞市IANA网友 于 发表评论 : |
赞 |
|
|
【爱学语言】我们致力于分享国内互联网优秀语言学习资源,如果你也有类似的爱好,请把你收集的语言学习资源推荐给我们,我们会择优在爱学英语中刊登您的资源。
推荐邮箱:401650071###qq.com (请将###换成@)
【爱学英语】所有资源都来源互联网公开资料或网友推荐,如果侵权或损害您的利益了,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谢谢。联系邮箱:401650071###qq.com (请将###换成@)
|
|